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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星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26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13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新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85元/股)的130%。若在未来17个交易日中,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31.01元/股),将触发“新星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新星转债”。

  一、“新星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发行了59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9,5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1号文同意,公司59,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星转债”,债券代码“113600”。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新星转债”自2021年2月1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的初始价格为23.85元/股。

  二、“新星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 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26日,公司股票在连续13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新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85元/股)的130%。若在未来17个交易日中,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31.01元/股),将触发“新星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新星转债”。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新星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9891365

  邮箱:ir@stalloys.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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