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
2019年11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事项。2020年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事项,上述事项已经2020年3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4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6,948,02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29,399,929.3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044,213.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8,355,716.32元,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收到。资金到账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25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367号《验资报告》。
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783.76万元(含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5,169.13万元(含募集资金到账后的利息收入金额)。
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临时公告。
(二)股权激励事项
2017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1年8月26日,因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届满无人行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第三个行权期股票已办理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结束。
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临时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子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爱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定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吴子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爱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定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子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爱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定明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但目前暂无此类业务,故不需调整期初余额。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4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子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或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锻造铝合金轮毂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1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5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2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张文清先生、陈明理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张文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或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7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锻造铝合金轮毂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1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4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6,948,02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29,399,929.3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044,213.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8,355,716.32元,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收到。资金到账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25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367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2,93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835.57万元全部用于投资“轻量化锻造铝合金轮毂智能制造项目”。截止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11月完工,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基于审慎原则,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1月。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1、项目建设初期投入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建设进度整体较为缓慢;2、受全球国内外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项目所需部分进口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进度有所推迟,未能达到预期;3、受疫情影响国外客户无法到厂验厂、外销订单开发受限,锻造铝圈的出口销量不及预期。综合上述因素,考虑到募集资金于2021年8月到账,且募集净额不及预期,公司适当调整项目的规划和建设方案,努力确保项目建成后能紧跟市场需求,提升整体效益。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发展要求与市场情况变化,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是基于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调整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上述延长建设期项目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审议程序及审议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0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1月。
2、监事会意见
2021年10月2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限,是结合外部环境的变化,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期限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至2023年11月。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客观审慎决定,是为了更好的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资源配置,仅涉及对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实施方式或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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