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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通用电梯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至2021年末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46)。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计至2021年末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本着公允、互惠互利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除关联方职工薪酬外,公司上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公司名称: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勤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08号501室

  5、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咨询;停车场服务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顾问;工程设备及设施维修、安装;园林绿化、保洁服务;电梯维修、保养;家政服务;室内装饰;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建材、装饰材料、通信产品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含网上销售);健身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票务代理;品牌推广;会议服务;电子智能化安装工程;安防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代驾服务;代办机动车辆上牌、过户、年检;商品房销售代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餐饮管理;档案整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7、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1965.HK)在境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实际业务主体。截至2021年6月30日,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42,690.10万元,净资产为5,383.60万元。2021年1-6月销售收入为32,310.00万元,净利润为1,444.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系公司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或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产品供应需求及市场情况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至2021年末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本次新增预计关联交易事项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其正常的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未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均明确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正常的业务筹划,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且在公平、公正、公允的基础上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保荐代表人:

  覃新林                        曾 冠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0 月26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1-047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至2021年末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计至2021年末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除关联方职工薪酬外,公司上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公司名称: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周勤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08号501室

  5.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咨询;停车场服务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顾问;工程设备及设施维修、安装;园林绿化、保洁服务;电梯维修、保养;家政服务;室内装饰;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建材、装饰材料、通信产品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含网上销售);健身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票务代理;品牌推广;会议服务;电子智能化安装工程;安防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代驾服务;代办机动车辆上牌、过户、年检;商品房销售代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餐饮管理;档案整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7.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1965.HK)在境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实际业务主体。截至2021年6月30日,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42,690.10万元,净资产为5,383.60万元。2021年1-6月销售收入为32,310.00万元,净利润为1,444.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系公司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或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产品供应需求及市场情况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其正常的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未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均明确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正常的业务筹划,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且在公平、公正、公允的基础上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六、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1-046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26日,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1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核相关材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至2021年末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其正常的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俞雪华               周喻               赵芳

  2021年10月26 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预计至2021年末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未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

  俞雪华               周喻               赵芳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1-045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本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无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至2021年末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事项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1-044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志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00),期限一年。授信的利率等条件由本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贷款需要,适时与银行签订相应的贷款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至2021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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