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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t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9504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天弘宁弘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t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9504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六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者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持有期起始日起六个月后的对应日。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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