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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1-045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2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兴业路298号卓易信息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2日

  至2021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1年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楼会议室(江苏省宜兴市兴业路298号)。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兴业路298号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8-80322888

  传真:0510-80322666

  联系人:陈巾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1-042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

  4.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本次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事项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事项的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事项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事项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2021年10月15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谢乾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公告》。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回购股份提议,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5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万元,对应拟回购股份数量为40万股;回购金额下限1,000万元,对应拟回购股份数量为20万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50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根据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116,002.5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1,459.33万元,母公司流动资产为81,739.24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以上指标的1.72%、2.19%、2.45%。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2,000万元为上限金额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0.80%,公司货币资金为21,613.4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促进公司盈利能力等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人民币2,000万元(含)上限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4、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行。

  5、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十三)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谢乾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2021年10月15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提议人承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将投赞成票。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如期实施该计划,未转让部分公司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事项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事项的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事项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事项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1-043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10月16日、10月26日(会议变更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变更已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同意。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具体办理第二期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将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1-044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易信息”)为进一步提升研发实力及技术水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经管理层研究,结合任职履历、未来对公司研发项目和业务发展的领导及参与情况等因素,新增认定吴平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 个人简历

  吴平,男,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9月至2005年4月任英业达集团西安分公司研发经理,2005年4月至2020年2月任英特尔亚太研发中心高级经理,现任南京百敖软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

  二、 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披露了《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新增的核心技术人员吴平先生在本次激励对象名单中,其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0000股。

  本次新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498,5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7%。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吉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宗静姝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谢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吉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宗静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吉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宗静姝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1-041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0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谢乾先生《关于提议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函》。谢乾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谢乾先生

  2.提议时间:

  2021年10月15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谢乾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6.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8.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5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万元,对应拟回购股份数量为40万股;回购金额下限1,000万元,对应拟回购股份数量为20万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谢乾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提议人谢乾先生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承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将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就上述提议公司已制定相关的股份回购方案,并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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