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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1-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2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2日

  至2021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①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③委托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④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jczq@jiecang.com)及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及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上述方式到达时间最晚不迟于2021年11月10日17:00)。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0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人:劳逸

  电话:(0575)86760296;传真:(0575)86287070;邮政编码:31250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工具,费用自理。

  2、现场参加会议人员需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1-059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8号)核准,向胡仁昌等十四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92,24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8,5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367.5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6,132.4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 第ZF10893《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更名为“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于2020年10月2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10月25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以外,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78)。2020年11月2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订理《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协议》,共计购买理财金额30,000万元,理财到期日为2021年11月10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订《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共计购买理财产品20,000万元,理财到期日为2021年11月11日。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25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际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1年10月26日,公司募集账户余额合计为100,740.78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瑞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上,保荐机构对捷昌驱动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1-060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仁昌先生、陆小健先生回避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本议案无需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新增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以市场定价为原则,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关于新增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5、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该等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6、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捷昌驱动本次新增2021年度与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捷昌驱动《公司章程》的规定;捷昌驱动本次新增2021年度与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综上,保荐机构对捷昌驱动本次新增2021年度与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实际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单位:万元

  

  新增后,公司与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的总预计金额为17,000万元(不含税)。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其他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金额和类别不变。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日显北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孙柏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家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是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下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仁昌先生持有捷昌控股53.00%的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总经理、董事陆小健先生持有捷昌控股35.00%的股份,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认定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根据公司的判断,该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预计2021年度公司向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新增总额(不含税)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双方将按市场公允价格执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将按照行业普遍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将严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5、瑞信证券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1-055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 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或其代表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新增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胡仁昌、陆小健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2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年产25万套智慧办公驱动系统生产线新建项目;

  ● 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

  ● 剩余募集资金安排:拟将“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年产25万套智慧办公驱动系统生产线新建项目”结项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792.64万元以及“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0,642.19万元(均含账户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和“年产25万套智慧办公驱动系统生产线新建项目”,终止“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合计12,434.84万元(均含账户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3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2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9.1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8,093.4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7,273.3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0,820.0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9月1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 第ZF10649《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情况

  根据本公司IPO《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地址由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梅渚工业区变更为高新园区南岩工业区。

  2020年10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中美贸易摩擦以及新冠疫情不利影响,公司管理层采取了重点发展优势产品的发展策略,“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和“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项目”的投资进度有所放缓,项目计划建设期延期至 2021年12月。

  (四)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18年10月12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0月15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0月15日公司、子公司宁波海仕凯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0年6月3日,由于公司聘请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更名为“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由其承接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证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海仕凯驱动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与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五)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25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25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结项或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

  根据公司IPO《招股说明书》,“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两个子项目,即年产20万套医疗养老康护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研发基地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其年产20万套医疗养老康护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21,475.06万元;研发基地体验中心建设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2,527.91万元,合计34,002.97万元。

  截至2021年10月25日,该募投项目累积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4,382.01万元,投入进度为101.11%,该项目的承诺投资总额已全部完成。截至2021年10月25日,本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已达到年产20万套医疗养老康护控制系统的产能,研发基地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已对公司原有的研发中心进行升级,设立了中央研究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研发基础设施的软硬件建设,并建设了大健康养老体验中心和感知健康体验中心,达到了全面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和强化公司技术储备的目的。

  2、年产25万套智慧办公驱动系统生产线新建项目

  根据公司IPO《招股说明书》,本项目总投资14,537.90万元。截至2021年10月25日,该募投项目累积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811.50万元,投入进度为101.88%,该项目的承诺投资总额已全部完成。截至2021年10月25日,本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已达到年产25万套智慧办公驱动系统的产能。

  3、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本次募投项目结项节余金额包括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少部分尾款及质保金,因该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二)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

  根据公司IPO《招股说明书》,本项目投资总额为9,705.07万元,项目实施完成后,将形成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的能力。截至2021年10月25日,该项目未投入建设。

  2、项目终止原因

  “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旨在扩大公司智能家居领域产品的生产规模,解决公司该产品面临的产能不足问题,是公司原有业务的巩固、提升和发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智能家居控制系统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贡献度,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是保证公司业务规模持续高速增长的需要。

  公司IPO以来,中美贸易摩擦以及新冠疫情对中国和全球经济造成一些影响,为了减少上述情况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以及在上述宏观背景下,防止家居产品的产能消化不及时同时大幅投资产生大量折旧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从保护股东利益出发,公司“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的投资进度有所放缓。2020年10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项目”项目计划建设期延期至 2021年12月。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以7,917.84万欧元完成了对奥地利线性驱动生产商Logic Endeavor Group GmbH(“LEG”)的收购并拟增资2,000万欧元。LEG一直致力于为可调家具市场提供领先的解决方案及产品,包括升降桌驱动系统、智能家居驱动系统等,其产品的开发能力在行业内处于较高水平,未来其将是捷昌驱动在欧美高端家具市场中的代表。为了充分利用LEG的技术、品牌、渠道,同时更好的结合捷昌驱动高效的生产制造能力,公司有必要从全球运营的角度对现有的项目进行整合和优化,以期在全球范围内形成研发、生产、市场、品牌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同时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形成重复投资。

  LEG及其旗下子公司控制器的年销售规模约为200万件,各类驱动器(包括智慧办公及智能家居领域)的年销售规模约为70万件,控制器和驱动器为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的核心部件,上述规模可以部分满足公司IPO募投项目“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完成后对应的市场需求。此外由于公司柔性化生产模式的特点,各项目、产品间部分生产工序有所类同,公司其他项目通过适当安排也可满足部分智能家居产品部件的生产。因此,如公司继续投资“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可能会导致短期内项目重复投资,进而可能导致产能过剩和包括折旧费用、管理费用等各项费用的增加,使得公司运营效率下降,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基于该背景考虑,经公司审慎评估,公司拟终止“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将根据与LEG的整合情况及市场需求来生产相应的智能家居控制系统产品,本次项目终止不会影响公司在智能家居领域的发展战略。

  (三)本次结项或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年产25万套智慧办公驱动系统生产线新建项目”结项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792.64万元以及“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0,642.19万元(均含账户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的发展。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三、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结项“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年产25万套智慧办公驱动系统生产线新建项目”、终止“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自身发展战略规划及项目实施情况所作出的谨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结项或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审慎考虑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

  2、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结项或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瑞信证券认为:本次公司部分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公司部分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1-056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柏鑫主持。本次会议到会及参加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新增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仁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爱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爱标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胡仁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爱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爱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仁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爱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爱标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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