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 编号:2021-09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要求,现将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化纤板块
1、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跨境电商板块
1、跨境电商分大类销售收入明细
2、通拓科技出口自营网站(含移动端)营业收入情况
3、关键出口经营数据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42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8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5号)(详见公告:2019-085、2021-08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决定书执行,同时吸取教训,加强内部控制,提升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水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三鼎控股占用公司资金5.9亿元(该金额为监管部门认定后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50%。报告期内,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归还的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重整申请已被法院裁定受理,并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告:2021-039、076)。
3、截至目前,公司涉及的四笔违规担保及违规借款均已消除(详见公告:2021-087)。
4、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拓科技”)多个品牌涉及的店铺被亚马逊暂停销售、资金被冻结,涉嫌冻结资金4,14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年末货币资金的4.27%(详见公告:2021-075)。自2021年以来,跨境电商平台税务政策变化,开始实行由平台代扣代缴VAT政策。通拓科技持续受到上述事件影响,将可能继续面临库存折价处理、退仓退货、平台政策调整等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军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少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少华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军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少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少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军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少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少华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本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的累计影响金额调整至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见上表,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