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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1-064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亲自出席监事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夏爱东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未发生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袁湘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炳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虎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袁湘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炳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袁湘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炳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虎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1-066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第四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发行基本情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2021年度第四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额为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29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2.63%。

  本期债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

  二、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的任一时点,公司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债券融资工具,其中单项余额限额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1-063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1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袁湘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经理层成员聘任协议书〉〈经理层成员2021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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