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0月16日向全体董事以专人送出、邮递或通讯的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14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烈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6)。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忠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冯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忠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公司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总额为85万元,其中2021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和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总额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年度—2020年度),审计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公司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成员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情况、从业经历等,认为其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条件和胜任能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理由恰当,审计收费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更便于双方合作交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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