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年初至报告期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57.35万元,同比增长25.66%,主要系本期销售额增长所致。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税后影响金额为1,570.42万元,在不考虑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下,公司2021年年初至报告期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27.77万元,同比增长44.00%。

  2021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052.89万元,同比增长13.39%,在不考虑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下,公司2021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623.32万元,同比增长33.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64.59%,主要系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资金量增长。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本公司享受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即计税软件销售收入缴纳税款超过3%的部分,按照规定可以申请退税。公司收到的软件收入退税款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金额可确定,且能够持续取得,体现公司的正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因此属于经常性损益。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 王志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莉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文菁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 王志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莉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文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 王志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莉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文菁

  (二)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0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志愚先生、黎晓明先生、许金国先生、陈莉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肖俊方先生、蔡卫华先生、何益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蔡卫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蔡卫华先生、何益民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肖俊方先生已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胡平先生和顾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志愚先生个人简历:

  王志愚,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南京大学数学专业,硕士毕业于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历任南京伟思心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南京伟思瑞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南京好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京伟思好翼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南京好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京志达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中科伟思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1月起任南京伟思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志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961,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5%;通过南京志达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98,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黎晓明先生个人简历:

  黎晓明,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4月至2014年9月任广州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5月至今任董事;2012年6月至2018年4月,任天津市挚信鸿达医疗器械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今,任天津宝莱特医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3月至2017年7月,任深圳智友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21年7月,任深圳市益康泰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嘉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广州欧欧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广州良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黎晓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2,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黎晓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许金国先生个人简历:

  许金国,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南京伟思心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南京好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伟思瑞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志达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1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市场专员、销售员、大区经理、销售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伟思好翼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许金国先生通过南京志达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8,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通过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8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许金国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陈莉莉女士个人简历:

  陈莉莉,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南京好心瑞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成本主管、预算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江苏中科伟思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1年4月至2021年8月担任南京伟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9月至今担任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陈莉莉女士通过南京志达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9,9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通过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陈莉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肖俊方先生个人简历:

  肖俊方,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7年11月至2014年1月,任江苏享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1月至今,任江苏享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年9月至今,任南京优品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至今,任江苏盛得拍卖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月至今,任江苏享佳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5月至今,任南京老人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至今,任江苏快乐老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南京禾博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南京爱格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南京凯尔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安徽云佳智能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北京麻小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南京市九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南京唯立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南京安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南京云佳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肖俊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蔡卫华先生个人简历:

  蔡卫华,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7年6月至2018年1月,历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授薪合伙人;2017年2月至今,任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至今,任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9年11月至今,任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蔡卫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何益民先生个人简历:

  何益民,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1月至今,任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南京金丝利抗癌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何益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胡平先生个人简历:

  胡平,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3年5月至今,任南京巴特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南京智略营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09年1月至今,兼任南京好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10月至2016年3月,兼任南京伟思心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10月至2017年6月,兼任南京好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10月至2018年1月,兼任南京伟思瑞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9月至今,兼任南京伟思好翼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5年5月至2017年12月,任南京学冠文化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南京翰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南京美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1月至2015年10月,任南京伟思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胡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27,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3%,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顾颖女士个人简历:

  顾颖,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5月至2007年11月,任南京福中集团有限公司出纳;2007年11月至2015年11月,任江苏康缘药业有限公司销售会计;2015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会计;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会计。

  截至目前,顾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2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3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 公司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2日

  至2021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箱:ir@vishee.com),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1年11月8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材料。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11月8日(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一楼

  (三)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益群

  联系电话:025-69670036

  电子邮箱:ir@vishee.com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1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方式向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会同意提名胡平先生和顾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关于提名胡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1.02《关于提名顾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