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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杨晗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晗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杨晗鹏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杨晗鹏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33104800

  传真:0755-33104777

  电子邮箱:dongmiyhp@tvt.net.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

  邮政编码:518057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

  杨晗鹏先生: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深圳航天科工集团、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小耘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曾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2年6月起至2018年6月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8年6月起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3月起任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杨晗鹏先生持有本公司限制性股票444,125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会议所议的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聘任人员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聘任人员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该等人员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杨晗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签名:

  彭学武                              毛明华

  黎奇峰                              王蒲生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郭立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海燕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郭立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海燕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不涉及期初余额调整。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1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彭学武、毛明华、王蒲生先生为通讯方式参加。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立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杨晗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杨晗鹏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33104800

  传真:0755-33104777

  电子邮箱:dongmiyhp@tvt.net.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

  邮政编码:5180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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