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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1-09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双主业战略实施顺利,业绩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新材料+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战略顺利进行,公司在特钢新材料业务稳步发展的基础上,锂电新能源业务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带动公司整体业绩稳步增长。2021年1-9月,公司特钢新材料业务实现产品销量23.31万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3,231.17万元(含转让上海新太永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锂电新能源业务实现碳酸锂销量8,158.4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804.27万元,合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5,035.43万元,同比增加116.61%。2021年7-9月,公司特钢新材料业务实现产品销量8.12万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758.35万元(含转让上海新太永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锂电新能源业务实现碳酸锂销量2,635.4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002.54万元,合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4,760.89万元,同比增加172.97%。

  2、聚焦主业发展,转让上海新太永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为聚焦“新材料+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战略,加快公司转型升级速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永兴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及2021年3月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的协议,将所持上海新太永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予以转让,并按相关工作进展分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截至本报告期末,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已经收到股权转让款。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高兴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倩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骅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高兴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倩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骅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公司期初无大额长期租赁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1-089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李郑周、独立董事赵敏、张莉、成国光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兴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1-090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徐法根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惠玉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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