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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顾鸣杰、独立董事黄海燕、独立董事周小凤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力盛国际赛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向其股东株洲高科汽车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累积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增加项目公司收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董事会在全面评估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履约能力情况的基础上,认为被财务资助的对象资产较优质、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79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力盛国际赛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力盛”)向其股东株洲高科汽车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高科”)提供400万元的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公司与株洲高科合作开发及运营株洲国际赛车场项目,并于2017年2月15日设立了株洲力盛,公司及株洲高科分别持有株洲力盛60%和40%股权。目前株洲力盛经营情况良好,但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为提高累积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增加株洲力盛收益,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株洲力盛计划按双方股东对其持股比例向双方股东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用于补充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流动资金。因此,株洲力盛将向株洲高科提供400万元的财务资助。

  2、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力盛向其股东株洲高科提供400万元的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财务资助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则要求,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株洲高科汽车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2013年9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079163530H,公司住址为株洲市天元区栗雨街道办事处中路社区(居委会)株洲汽车博览园信息大楼6楼,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周白良,经营业务范围为:汽车园经营管理服务;汽车、机械设备展览服务;二手车、汽车零配件、汽车的销售;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清洁和上牌代理服务;市场经营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汽车信息咨询服务;广告业。

  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截至目前,株洲高科股东为株洲高科汽车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实际控制人为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株洲高科汽车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11097481698L,成立日期为2014年4月9日,注册资本为9723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周白良,住所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奔腾路66号株洲汽车博览园信息大楼4楼,经营范围:土地平整,实业的投资与管理,房屋租赁,企业管理的咨询,汽车租赁与管理,建筑材料的销售。株洲高科及其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株洲高科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株洲高科提供过财务资助。

  三、 提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株洲力盛与株洲高科签署借款协议,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借款金额:株洲力盛向株洲高科提供4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

  (2) 借款利率:4.35%/年;

  (3) 借款用途:补充流动性资金

  (4) 借款期限:自2021年10月28日起(以株洲力盛实际拆出款项之日起

  算)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四、风险防范措施

  株洲力盛将按股权比例为所有股东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借款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对外担保或其他负债、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商业信誉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财务资助未涉及被资助对象或者第三方提供担保。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力盛按股权比例向其股东株洲高科提供财务资助,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累积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增加项目公司收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董事会在全面评估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履约能力情况的基础上,认为被财务资助的对象资产较优质、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控股子公司株洲力盛向其股东株洲高科提供400万元财务资助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必要性、程序的合规性以及存在的风险进行 了分析后认为:

  1、本次控股子公司株洲力盛向其股东株洲高科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项目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其所有股东提供的同等条件借款,有助于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增加项目公司收益。财务资助行为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议案已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力盛本次向其股东株洲高科提供400万元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力盛向其股东株洲高科提供400万元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八、 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拟向株洲高科提供的400万元借款外,公司无其

  他对外财务资助(不含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80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的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7,500万元(含本数)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使用,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近期,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宁波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和杭州银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与上述银行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

  1、尽管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理财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理财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公司理财产品资金划付至公司清算账户。

  三、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

  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会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生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不影响日常经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的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9,8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六、备查文件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签订的《产品协议书》《产品说明书》等。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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