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1-09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1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核查的函》,要求公司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公司所有重大关联交易的材料报送至独立董事予以核查。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由于公司未提供关联交易相关资料至独立董事予以核查,部分董监高对相关议案投以弃权票。公司于8月31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中,相关董事、监事亦针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异议声明。
公司内审部门对2021年1-9月关联交易尤其是公司与江西省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计核查,发现:1)公司目前尚不具备对外提供污水处理的服务资质;2)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签订的《管网使用协议书》相关协议价格远低于公司污水处理成本及污水处理市场价格,其协议内容仅能代表公司为其污水提供的管网使用服务,并不包含公司为其提供的污水处理相关技术等成本投入费用。且其涉及的相关污水处理交易事项未经董事会审批授权;3)公司与关联方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的相关销售关联交易金额已达董事会审批权限,尚未经董事会审批。
针对以上事项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停止处理江西省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污水的议案》,在公司尚未申请取得对外处理污水资质,修改公司章程、增加该业务经营范围的情况下,公司立即停止处理外部任何单位污水;针对公司与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预计本年度公司与衢化化工销售相关关联交易不超过500万元(不含税)。(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增加额度的公告》(2021-095)),公司独立董事亦就相关事项亦进行了事前许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针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出的决议相关事项,公司目前正在依法依规地进行整改。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公司已在2020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重大单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予以计提大额信用减值准备,合计计提减值准备209,610,815.18 元,其损失计入公司 2020 年当期损益。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收回247,287.30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世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供应链”)就应收景德镇翔鼎贸易有限公司相关账款的情况已于2021年7月12日向江西省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江西省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1)赣02民初50号,判决被告支付世龙供应链相关货款及自2021年6月1日起按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实际还款日止。(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另外,公司及时成立了内部稽查审计组,对公司全方面生产经营进行核查(包括对应收款项相关事项的追查催收),同时公司亦聘请外部法律顾问对相关事项进行协助处理追回。对于应收款项的追查进展情况,公司届时将严格按照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汪国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国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妙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汪国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国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妙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本公司发生的对外租赁业务均系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执行简易办法,不影响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因此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