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2. 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的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处于审核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1年1月19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市宝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宝明”)。2021年1月21日,合肥宝明成立,获得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7)。

  3、合肥宝明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肥东县牌坊乡魏武民族社区境内一块宗地使用权,合肥宝明与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相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4、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自然人谢开亮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材料”)。2021年9月6日,深圳新材料成立,获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2021年9月1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新材料在赣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新材料”)。赣州新材料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宝明科技园C栋厂房3楼,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深圳新材料持有100%股权),法定代表人赵之光,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2021年9月9日,公司与自然人林浩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宝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明”),上海宝明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岚丰路900号3幢307室,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5%;自然人林浩出资人民币4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5%),法定代表人张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2020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议案》。2021年9月,公司在深圳市龙华区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取得了一块宗地使用权,并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签署了《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志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杰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志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杰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单位:元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10,698,027.03元,租赁负债9,828,740.19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55,410.74元,其他应付款-1,652,726.64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66,602.74元,其中盈余公积为6,660.27元,未分配利润59,942.47元。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