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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八道操纵证券市场案一审落锤 罚金3亿元 8人获刑

2018年4月份,证监会对北八道及其相关责任人开出“史上最高额罚单”,罚没金额达56.7亿元

  本报记者 吴晓璐

  10月2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一审公开宣判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八道”)操纵证券市场案,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北八道、被告人林庆丰等8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对北八道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亿元;对林庆丰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万元;对林玉婷、李俊苗等7名被告人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并处一百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罚金。

  至此,这场轰动国内资本市场的操纵市场案终于一审落锤。

  2018年4月份,证监会对北八道及其相关责任人开出“史上最高额罚单”,罚没金额达56.7亿元。若加上此次刑事罚金,北八道案合计被罚近60亿元。

  据证监会调查,2017年2月份至5月份,北八道及其实际控制人组织操盘团队,通过多个资金中介筹集数十亿元资金,利用300多个证券账户,采用频繁对倒成交、盘中拉抬股价、快速封涨停等手法操纵“张家港行”、“江阴银行”和“和胜股份”等多只次新股,合计获利9.5亿元。

  另外,北八道实际控制人林庆丰、北八道控股股东林玉婷被证监会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时任北八道总经理、配资业务负责人李俊苗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海一中院表示,经审理查明:2016年下半年起,林庆丰为在证券市场取得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指使被告人林玉婷、李俊苗、何映花等人对外联络被告人张丁海等配资中介人员,以1:3至1:10的配资比例,获取巨额资金及大量证券账户。其中,张丁海向北八道违规提供资金超10.98亿元,他人证券账户119个。林庆丰集中上述配资资金和他人证券账户,连同北八道部分自有资金及实控证券账户,安排北八道及集团下属厦门六湖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员工被告人蔡咏东、黄辉匡等为骨干的交易团队,在厦门、上海、昆明等地,使用上百台电脑及未实名登记的无线网卡等设备,连续买卖股票或在自己实际控制账户之间买卖股票,影响股票交易价格与交易量。

  2017年2月14日至3月30日,北八道使用333个证券账户,持有“江阴银行”的流通股份数量达到该证券的同期实际流通股份总量30%以上,连续33个交易日对“江阴银行”的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的30%以上。至同年5月9日,北八道控制的账户组非法获利3.01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单位北八道及被告人林庆丰等7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伙同配资中介人员张丁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操纵证券市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与交易量,其行为均已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综合全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上海一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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