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1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8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63天
● 委托理财期限:63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敏电子”)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63天,共计人民币800万元,该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0月28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8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6,591.78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21年10月28日到账,并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7)。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9月30日,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7,62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9%。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39,000万元(含本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远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覃小双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远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覃小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远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覃小双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之后,把固定资产里的融资租赁设备列入使用权资产项目列示,把长期应付款的融资租赁设备列入租赁负债项目列示。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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