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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上年同期每股收益调整的原因系本公司2021年6月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上年同期指标进行重新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7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建设西咸乐叶年产15GW单晶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宁夏乐叶年产5GW单晶高效电池项目(一期3GW)。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1年5月18日、2021年6月8日披露的临2021-056号、临2021-058号、临2021-068号公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振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学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学文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李振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学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学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振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学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学文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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