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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下转D32版)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因工作调整变动,刘洋先生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卸任后刘洋先生担任公司子公司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刘洋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期待刘洋先生在公司子公司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作出更大的贡献。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Eric Gang Hu(胡刚)先生推荐提名,公司拟聘任田国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营销工作。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 上网公告附件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田国峰先生简历

  田国峰,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北京交通大学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9月至2005年6月担任石家庄亚星大药房采购主管职务,2005年8月至2016年1月担任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区域销售经理职务,2016年2月至2017年5月担任公司销售大区经理职务,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销售总监职务。

  田国峰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持有公司股东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2.1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下转D3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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