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自2021年6月10日起至2021年12月9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39)。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335,066股,占公司总股本232,404,000股的比例为0.14%,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15.00元/股,最低价为112.8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25.50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永强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永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永强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仅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其中,增加使用权资产金额3,662,719.02元,减少租赁预付款项金额608,907.80元,增加租赁负债金额3,053,811.22元,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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