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1-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资产抵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抵押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源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为3,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江西源丰以其持有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抵押,抵押期限自抵押资产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至本次贷款偿还完毕止。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江西源丰管理层办理具体资产抵押事宜。本次抵押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抵押的资产明细如下:
截至2021年9月30日,以上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账面值为人民币7,325.89万元,账面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5%。上述抵押物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二、抵押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西区
法定代表人:李新战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7日
注册资本:16,185.86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废旧蓄电池、矿灯、银、锌、铝、铅、铜、废渣的处理及经营;合金、铅膏、塑料本企业自产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国内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资产抵押的议案》,该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获得全票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抵押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以上数据为2021年前三季度累计同比变动数据。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安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新战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红强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安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新战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红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安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新战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红强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1-037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关于全资子公司资产抵押的议案
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为3,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抵押,抵押期限自抵押资产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至本次贷款偿还完毕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资产抵押的公告》(临2021-038)。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资产抵押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