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1-08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真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授权其法定代表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分别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授权期限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行为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本议案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总额并调整投资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总额并调整投资进度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总额并调整投资进度。
本议案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1-082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及子公司福建绿安生物农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安生物”)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子公司绿安生物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绿安生物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绿安生物授权其法定代表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分别由公司、绿安生物承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上授权期限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1-083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28日,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持有9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绿安生物农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安生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担保。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为子公司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绿安生物为公司之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股权。现因绿安生物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绿安生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届时各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福建绿安生物农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9年11月12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1,133.33万元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227052811210
4、注册地址:福建省浦城县园区大道2号
5、法定代表人:李俊辉
6、经营范围:农药原药及制剂、中间体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肥料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持股90%的控股子公司。
(二)、股权结构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额度是控股子公司绿安生物根据自身经营需要测算,实际担保金额以绿安生物实际发生的融资业务为依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持股9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99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1-079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联营企业福建平潭华兴康平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对本公司利润影响额 -13,454,157.03元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2017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815.2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152.39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1,413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收益),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为:
(1)年产活性1,200吨杆菌肽预混剂和1,200吨兽药原料药(硫酸新霉素)项目
2019年10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了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2,400吨/年活性杆菌肽系列产品扩建项目”变更用于“年产活性1,200吨杆菌肽预混剂和1,200吨兽药原料药(硫酸新霉素)项目”,变更后项目的投资总额为38,326.06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投入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并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受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各地实施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人员流动及物流受限,工程项目的施工在一段时间内处于停滞状态。逐步复工复产后,仍有部分施工人员、物资和设备无法按时进场,导致项目施工进度无法按时推进,因此项目建设进度晚于预期,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工。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浦城工业园区浦潭产业园片区基础配套设施部分项目因拆迁时间的影响,无法按计划完成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导致公司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滞后。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并结合实际施工情况,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成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将“年产活性1,200吨杆菌肽预混剂和1,200吨兽药原料药(硫酸新霉素)项目”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完成。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7,555.76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进度为115.19%(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收益)。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环保、安全以及后期建设公共设施等方面投入增加;2021年下半年以来江苏、福建等地的疫情延误了公司部分设备的交付时间,以及设备安装调试人员无法到现场工作;沈阳等地区的限电因素导致部分设备也无法按期交付,延误项目工期。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总额并调整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年产活性1,200吨杆菌肽预混剂和1,200吨兽药原料药(硫酸新霉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3月31日,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不超过8,000万元的投资金额。
(2)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公司另一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扩建项目于2017年5月16日举行了开工仪式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20年4月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验收,已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经审慎研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定对技术中心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经2020年05月18日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经实施完毕。
2、热电联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采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在浦城浦潭产业园区热电联产一期地块投资建设热电联产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20,117万元,本次投资项目生产的热力及发电量除满足自用需求外,其他部分对外出售。本次投资一方面可以确保公司用热质量稳定,降低耗能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发展空间,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将为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及未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供有力保障;另一方面可以满足浦城工业园区浦潭工业园热负荷不断增长的需求,提高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能力,促进节能减排。
公司《关于申请浦城工业园区浦潭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请示》已于2019年1月获得福建省发改委的批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月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04号),2019年05月该项目举行开工暨奠基仪式,2019年9月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批复函。截至目前,热电厂区主体建设已完成,正在进行并网运行前的验收调试工作,办公区域已投入使用。
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展: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500.00万元(含本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31,000.00万元(公告编号:2020-073)。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结合公司对未来业务发展的规划及预期,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由31,000.00万元调整为43,068.60万元(公告编号:2020-097)。
公司于2020年11月中旬,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 203057)。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司编号:2020-103);
2020年11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057 号)。具体内容如下: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提交的《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告编号:2020-105)。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公告编号:2020-119)。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2月19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受海外疫情因素影响,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资本运作计划等诸多因素后,经公司与中介机构审慎分析、研究与沟通,决定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公告编号:2021-006),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关于撤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请示》,主动撤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材料;2021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1】24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
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向不超过35名(含)特定投资者发行,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的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0.43%,洪祖星的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5.0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6,624,751股(含46,624,751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权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500万元(含本数)(公告编号:2021-004)。
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洪祖星将不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并经2021年2月19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1-018)。
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根据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6,624,751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及承诺函。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批复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注销全资子公司
2020 年 8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绿康香港有限公司,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和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绿康香港本次注销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0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2021年7月,绿康香港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核发的《予以解散通知书》,绿康香港已被核准解散。绿康香港成立至今未实质性开展业务,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完成后,绿康香港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赖潭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鲍忠寿 会计机构负责人:鲍忠寿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赖潭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鲍忠寿 会计机构负责人:鲍忠寿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1-080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赖潭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就本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授权其法定代表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分别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授权期限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就本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独立意见及《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提高其银行贷款融资的能力,公司拟为福建绿安生物农药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文件。
就本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独立意见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总额并调整投资进度的议案》。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本次在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都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年产活性1,200吨杆菌肽预混剂和1,200吨兽药原料药(硫酸新霉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3月31日,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不超过8,000万元的投资金额。
就本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总额并调整投资进度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公司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11月15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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