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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1、2021年1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为32,715,375股,发行股票价格为9.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88.7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374,785.57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21年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32,715,375股,总股本由233,802,773股增至266,518,148股。

  2、2021年7月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本次解除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股东数量为4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2,715,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75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7月8日。

  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1、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2、截至2021年4月12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0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期的0.75%,购买的最高价为10.50元/股、最低价为9.6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200,384.4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3、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及2021年6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一季报董事会决议公告》、《一季报监事会决议公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详见2021年6月15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5、2021年7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071,414股已于2021年7月5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份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具体详见2021年7月8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三、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项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32,386股后的265,585,762股为基数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266,518,148股增加至372,752,452股,具体详见2021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四、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相关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年产双组份硅橡胶15,000吨和乙烯基硅油8,000吨项目”计划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3日提前完工投产。

  (二)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邹珍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鸿桥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友良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邹珍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鸿桥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友良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增加期初使用权资产13,872,004.45元,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3,729,958.27元,租赁负债10,142,046.18元。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为持续推进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公司业务的全国性布局,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渗透率,满足公司未来经营扩张所需的产能,充分利用安徽省的产业集群区位优势。公司拟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计划投资建设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光伏胶、电子胶、涂料、密封胶等产品的生产车间、综合楼及配套设施。项目占地约1000亩(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下相关投资协议、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落实《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项下全部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土地招拍挂、立项、审批登记等手续、设立项目公司、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投资规划实施等其他与该项目实施有关的事宜),在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16: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马银良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需在公司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后方能生效,协议是否能够生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项目建设用地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竞得、最终成交面积、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若项目建设用地未能竞买成功,本协议将自行终止。

  3、本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需要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和安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程序,是否能通过核准及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协议中的项目投资与建设规模、建设进度、产值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不构成对公司股东的承诺,亦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本项目对于建设期等的估计系以假设内外部经营环境等重要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为前提,若建设过程中,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规模不达预期、收益不达预期或投资成本超出预期等风险,具体资金投入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开支为准。

  5、本次投资项目为公司未来的中长期项目规划,具体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及市场情况分期分段实施,总体建设周期预计较长,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充分考虑各方建议,审慎研究决定,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投资项目建设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融资渠道、信贷政策等的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7、本次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持续推进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公司业务的全国性布局,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渗透率,满足公司未来经营扩张所需的产能,充分利用安徽省的产业集群区位优势。公司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0月28日签署了《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协议”、“本协议”),计划投资建设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光伏胶、电子胶、涂料、密封胶等产品的生产车间、综合楼及配套设施。项目占地约1000亩(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项目分三期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投票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并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下相关投资协议、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落实本协议项下全部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土地招拍挂、立项、审批登记等手续、设立项目公司、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投资规划实施等其他与该项目实施有关的事宜),在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协议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合作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介绍

  1、对方名称: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庆高新区管委会”)

  2、法定代表人:唐厚明

  3、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皇冠路8号

  4、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5、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协议对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二)公司与安庆高新区管委会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安庆高新区管委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1000亩,建设光伏胶、电子胶、涂料、密封胶等产品的生产车间、综合楼及配套设施。

  3、投资规模、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达产后亩均产值不低于500万元/亩。项目分阶段实施,按各阶段面积计算。

  (三)规划要求

  1、项目选址:安庆市高新区山口片区,四至边界:站南路以南、山口路以东,石门湖路以西、科思化学以北地块。

  2、用地面积:1000亩(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3、土地使用性质:工业用地。

  4、限制性规划要求:甲方确认该项目及建设符合甲方总体规划。具体项目建设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的要求。

  5、投资及建设进度

  (1)项目一期,建设不低于400亩。预计2024年5月底前试生产。

  (2)项目二期,建设不低于300亩。预计2025年12底前试生产。

  (3)项目三期,建设剩余地块。预计2028年12月底前完成剩余地块开发建设。

  (四)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及节能要求

  安全、环境影响、职业卫生、节能评价:本项目应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节能领域的法律、规定等要求。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办理环保、安全、节能、职业卫生等行政审批手续。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取得审批,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技术先进性要求

  乙方确保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行业技术进步的要求。并符合国家、安徽省、安庆市相关法律、规定。

  (六)国有建设用地

  1、甲方负责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及时组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根据项目建设时序要求提供项目建设用地,并保证项目用地交付使用时达到三通一平(指城市道路、供水、供电、场地平整),项目投产时达到九通一平(指城市道路、供水、雨水、污水、供电、电话、网络、蒸汽、天然气、场地平整)的交付条件,提供的基础设施配套能够满足项目生产经营的要求。

  2、乙方承诺以不低于19.8万元/亩的价格参与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精神,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甲方确保乙方在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并付清土地款后40天内交地。

  3、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及时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提供及时有效的行政服务,以便乙方能够按上述约定期限及时、合法、合规地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权证并按时开工建设。

  (七)行政许可

  1、乙方在项目建设以及今后生产经营过程中依法需要取得的相关行政许可(包括行政确认、行政备案),甲方全力予以配合,凡许可(确认、备案)机关为甲方及甲方所属职能部门的,在乙方具备相关法定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及时按照法定程序为乙方办理。

  2、许可(确认、备案)机关为甲方及其职能部门之外的安庆市其他机关以及上级机关的,甲方将积极进行协调,以帮助乙方及时依法取得相关的行政许可(确认、备案)。

  (八)政策支持

  1、融资支持

  甲方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协调引导相关金融机构向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支持乙方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渠道进行融资。

  2、人才支持

  (1)甲方协调相关部门为乙方高端人才学龄子女在安庆市入学就读,提供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2)人才引进参照安庆市人才引进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3、用工保障

  (1)甲方将充分利用自身在人员招聘方面的便利条件和优势资源,全力配合乙方招聘足额的员工,乙方应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甲方将协调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与乙方建立校企合作,实施订单、定向、定岗培训,推行“招聘、培训、就业”一体化模式,满足乙方对技能型人才的用工需求。

  (九)约束机制及协调机制

  1、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列明的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建设进度、规划要求及相关经济指标,作为约束条件,实行双向约束,以确保实现项目建设及经营目标。

  2、若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及时组织项目用地的公开出让或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及时交付项目用地,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交付后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实现项目预期建设进度的,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停电停水、交通堵塞、拆迁后遗症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未能实现项目预期建设进度、达产目标和相关经济指标的,不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可以要求甲方相应顺延项目预期建设进度、达产目标和相关经济指标的履行期限,甲方无正当理由应予同意。

  3、乙方为实施本协议约定项目,应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并以受让宗地为注册地,该公司须自主生产经营、销售,并依法属地纳税。

  (十)协议主体

  双方在此明确,本协议中甲乙双方均为概括性主体。本协议效力不仅及于甲乙双方本身,同时也当然及于经双方安排实际享有本协议项下相关权利或者承担本协议项下相关义务(职责)的各有关方,包括经甲方安排或指派代表甲方履行相关职责的甲方所属部门或下属单位及/或经乙方安排实际负责该项目建设/运营的乙方关联企业。

  (十一)协议终止

  若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竞买项目建设用地未能成功,本协议即自行终止。协议因此而终止的,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除出现上述情形、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及不可抗力外,并另行签约终止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十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双方盖章后正式成立,并于乙方履行完毕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后方能生效。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材料产业基地投资项目计划建设光伏胶、电子胶、涂料、密封胶等产品的生产车间、综合楼及配套设施,本项目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如项目顺利推进,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公司业务的全国性布局,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渗透率,满足公司未来经营扩张所需的产能,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投资较大,公司将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分期实施、分期投产。目前项目尚处于筹备阶段,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对外投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从公司长期发展来看,将对公司营业规模和经营业绩的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二)存在的风险

  1、本协议需在公司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后方能生效,协议是否能够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项目建设用地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竞得、最终成交面积、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若项目建设用地未能竞买成功,本协议将自行终止;

  3、本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需要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和安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程序,能否通过核准及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协议中的项目投资与建设规模、建设进度、产值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不构成对公司股东的承诺,亦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本项目对于建设期等的估计系以假设内外部经营环境等重要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为前提,若建设过程中,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规模不达预期、收益不达预期或投资成本超出预期等风险,具体资金投入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开支为准;

  5、本次投资项目为公司未来的中长期项目规划,具体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及市场情况分期分段实施,总体建设周期预计较长,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充分考虑各方建议,审慎研究决定,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投资项目建设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融资渠道、信贷政策等的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9:15至2021年11月15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提案:

  1、《关于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1、2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建议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请发送至jitaihuagong@jointas.com,主题注明“股东大会”。传真或信件请于2021年11月12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公司传真电话为020-85526634;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来信请寄: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五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登记时间以信函、传真及电子邮件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21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2021年11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吴珈宜、罗红姣

  电话:020-85532539

  传真:020-85526634

  电子邮箱:jitaihuagong@jointas.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9”,投票简称为“集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四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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