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1-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2021年9月17日公开披露了《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2.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9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12,9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432%,2021年9月8日上市流通。
3、公司于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9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697,600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0%,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万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冬青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万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冬青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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