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及吸收合并部分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贯彻国投集团优化国有资产布局,压减法人层级的工作,进一步精简组织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整合现有资源,结合战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新路智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路智铁”)吸收合并至南京拓控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拓控”),注销苏州华兴致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兴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兴”)。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新路智铁
1、基本情况
2、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新路智铁100%股权。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北京华兴
1、基本情况
2、股权结构
公司通过苏州华兴致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华兴100%股权。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子公司吸收合并和注销将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产生变更,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且有利于公司资源整合,降低管理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及吸收合并部分全资子公司的议案》,9位董事均同意上述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注销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批,且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编号:2021069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
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属于制造业,信永中和在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信永中和在公司相关行业有丰富的经验,曾为京沪高铁、南华仪器、北方导航、海泰发展、晋西车轴、莱伯泰科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宋刚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梁晓燕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丽娜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及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与信永中和洽商签订相关业务合同。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基于专业判断,且其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在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很好的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董事会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与信永中和洽商签订相关业务合同。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67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坚决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重塑增长基因。2021年三季度,公司根据新的战略目标和规划,在提高现有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大力发掘新的细分客户,不断满足新的市场需求,推动新产品新业务持续拓展。在狠抓新签订单基础上,公司加强项目交付验收、应收账款和毛利率管理,逐步实现长期高质量发展。前三季度公司新签及中标未签合同超过20亿元,存量合同超过30亿元。
2、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4+2+1”经营管理体系,积极推动管理体系变革。目前已在子公司华高世纪和武汉利德推行试点前端营销体系;制定下发5项IPD管理制度,部分研发项目已纳入第一批IPD试点项目; 成立LTC推行项目组,开始方案设计,并在各子公司启动宣传推广;组织召开了领导力和人才梯队建设培训分享会,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思路。公司坚定企业使命高于个人使命的管理理念,不断加强完善运营沟通机制,提升管理者情感强度,全力推动组织能力提升。
3、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以33,784万元价格转让公司持有的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车基金”) 2.83亿元基金份额,并减少中车基金剩余认缴出资义务,详情参见公司2021年9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中车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上述基金份额的议案,并同意减少公司剩余2.83亿元的认缴出资义务,公司正在有序推动份额转让的相关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志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浩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志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浩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导致租金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前期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65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6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及吸收合并部分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及吸收合并部分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近期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编号:2021066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6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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