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ST龙韵 公告编号:临2021-08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上海浦东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6层)会议室召开。
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会议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0)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ST龙韵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余亦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衍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余亦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衍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梅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余亦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衍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余亦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衍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梅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根据新准则及相关衔接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5,724,491.13元,租赁负债5,724,491.13元。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ST龙韵 公告编号:临2020-089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上海浦东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6层)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ST龙韵 公告编号:临2021-090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概况
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000,000股(含本数)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2,708.00万元(含22,70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7、2021-048)
公司于2021年6月9日与实际控制人段佩璋先生签署了《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
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2021年6月9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告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
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市场价值表现、融资时机等多方因素,为全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一致认为: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程爵浩、施海娜对议案内容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决策前与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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