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1-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图新科”)于2021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4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21元,共计募集资金51,906.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承销及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5,283.6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622.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37号)。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2)。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研发场地建设、研发设备购置、环境搭建等项目,受疫情防控及研发办公楼施工方延期交付影响,公司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楼宇目前尚未完成装修及硬件投入,导致项目进展不及预期,预计不能在原定期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障募投项目质量,基于目前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分析及审慎研究,公司拟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9月30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从长远来看,将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四)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兴图新科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兴图新科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兴图新科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程家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华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均出现下滑,主要是由于:1、部分客户建设计划延迟,公司业务拓展和项目实施受到影响;2、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业务拓展,研发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均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3、公司围绕主营业务推出的部分新产品,处于试用及功能验证阶段,已得到客户初步认可,收入贡献暂未能在当期充分体现。
二、 股东信息
(四)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程家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华军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程家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华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程家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华军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18年1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1-025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升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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