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41.54万元,同比减少48.90%,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34.78万元,同比减少50.57%。
其中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063.66万元,同比减少53.32%,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13.23万元,同比减少47.81%。净利润减少主要系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新设基金规模减少、存量基金进入退出期导致管理费减少,同时项目退出数量、项目投资收益率降低导致管理报酬下降综合所致;
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977.88万元,同比增加20.81%,房地产业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8.45万元,同比减亏1,580.96万元,净利润减亏主要系本期尾盘销售政策收紧使公司营销费用减少、出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产生投资收益及借款规模减少对应融资费用降低综合所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康青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凌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易凌杰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康青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凌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易凌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康青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凌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易凌杰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经分析,合并资产负债表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见上述调整报表。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2021-048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押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13,737,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3663%;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昆吾”)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5,038,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22%;中江集团与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累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18,775,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285%。
●本次解压及质押后,中江集团与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61,33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1.9792%,占公司总股本的60.2781%。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投资”或“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的通知,获悉中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中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将原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解除质押的股份数为171,330,000股,并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解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中江集团与拉萨昆吾均系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全资子公司,两者为一致行动人。中江集团与拉萨昆吾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中江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情况:
控股股东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系九鼎集团用于偿还债务,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正常业务经营收益、投资收益、股票红利及其他收益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若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
2、中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4、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控股股东名称: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时间:2011-03-29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紫金城
主营业务:国内贸易,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商业运营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对外贸易经营。(以上项目国家有专许可的凭证经营)。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控股股东偿债能力指标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情况为:
(3)中江集团未对外发行债券,亦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4)中江集团不涉及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5)中江集团经营状况良好,长期与国内多家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较多,有充足的偿债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5、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中江集团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上述资金往来不涉及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6、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融资主要目的为偿还债务。目前控股股东正同金融机构积极协商,通过置换或偿还部分原贷款等方式,降低整体股份的质押率。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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