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1-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6日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应该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变更营业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营业范围的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1年11月15日(周一)下午14:30在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1-069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6日发出,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监事会主席黄淮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相应《公司章程》条款的事项系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予以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1-07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铭达”)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营业范围进行变更。
一、 公司变更营业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拟新增营业范围:
电子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海绵制品制造;海绵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公司章程》修订具体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营业范围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其他未涉及事项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为保证本次经营范围变更的正常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工商变更有关事宜。
以上议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1-07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六)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 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
(八) 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0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 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会议审议议案:《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特别说明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计票结果。
三、 提案编码
四、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相关资料须在2021年11月12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5. 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邮寄信函,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件地址:hmd_zq@hengmingdaks.com
6.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荆京平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 真:0512-36828275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7.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
记手续。
8.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七、 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自然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法人股东):
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代码:362947
(二) 投票简称:铭达投票
(三)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股东大会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 对全体非累积投票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 对单项非累积投票议案(提案1.00),可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3.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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