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0月28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10月22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傅天乔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截至本意见提出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0月28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2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双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在杭州以通讯方式参会,其他6名董事在绍兴以现场方式参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1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1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保密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保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傅双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永华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傅双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永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傅双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永华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