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82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食品制造》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报告期经营情况
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4,846,626,568.94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4,711,207,930.56元,占营业收入97.21%;其他业务收入为135,418,638.38元,占营业收入2.79%。
(1).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收入分渠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公司无经销商
三、 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7日、2021年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1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3月8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41.46元/股的价格向124名激励对象授予559.80万股(不含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1年8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1221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戴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丽民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戴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丽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戴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丽民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在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时,只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1年1月1日)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数据。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本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当期期初调整如下:调减预付款项4,204,259.36元,调减长期待摊费用6,590,393.88元,调增使用权资产10,794,653.24元。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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