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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2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董事会秘书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钟柏安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钟柏安先生由于职务调整,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报告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之日起生效。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钟柏安先生仍在公司继续担任总经理特助职务,其职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钟柏安先生在公司筹备上市时即担任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资本运作、投资者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履行了董事会秘书的应尽职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钟柏安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钟柏安先生通过厦门宸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8,000股,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其股份进行管理。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行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滢雪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玉华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滢雪女士、张玉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李滢雪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对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核,李滢雪女士及张玉华女士均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养和工作经验。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或相关岗位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聘任李滢雪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聘任张玉华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

  邮政编码:361022

  联系电话:0592-6681616

  传        真:0592-6681056

  电子邮箱:IR@tes-tec.com

  附件: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滢雪: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担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核心网产品开发工程师,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部经理、拓展中心副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滢雪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玉华: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担任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张玉华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3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议案审议批准的使用期限即将到期,而公司正在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有部分暂时闲置资金,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5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75,456.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6,869.59万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68,586.4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748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为49,696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授权的投资额度,实际获得投资理财收益505.35万元,到期后本金和理财收益已全部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附件。

  四、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要求。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四)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投资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决策文件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九、备查文件

  1、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4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04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已于2021年04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因公司今年订单量同比大幅增加,同时受物料短缺、原材料价格上涨、疫情管控物流效率降低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量相应增加。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前述审议通过的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向银行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和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月利率以银行通知为准。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以其所亲笔或私人印鉴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10月 30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孙大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可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大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703.02万元,同比增长62.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60.22万元,同比增长106.32%。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1,530.27万元,同比增长17.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51.35万元,同比增长16.39%。

  报告期内,公司上下团结一致力克厦门新冠疫情的影响,实现了单季营收同比创历史新高;截至第三季度末,公司今年新增订单金额超过人民币22亿元,与2020年同比增长逾160%;其中已交付订单金额约8亿元人民币,尚未交付订单约14亿元人民币,未交付订单将主要于今年第四季度及明年上半年陆续交付。

  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因素有以下方面:

  1、全球市场逐步复苏,需求旺盛;公司力克新冠疫情影响,保障了订单交付;

  2、公司今年新增运动健身项目业务,为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

  3、Micro Touch品牌运营成效显著,促进公司营收增长;

  4、加大国内市场开拓力度,国内市场营收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详情如下:

  单位:元

  

  (二)实施股权激励,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价值分配体系,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将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有效结合,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推出了第一期股票期权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76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的授权日为2021年07月23日,按21.98元/股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43名激励对象授予464.93万份股票期权,已于2021年8月2日授予完成。

  详情请参见2021年5月15日、6月16日、7月23日、8月3日公司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有:2021-033、2021-039、2021-043、2021-045、2021-046、2021-047、2021-048等)。

  (三)收购龙星科技,进一步扩充公司业务体系

  2021年3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超过1000万美元向龙星显示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龙星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星科技”)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交割后,龙星科技将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龙星科技专注于大尺寸触摸显示及平板ODM业务,以远程会议平板、数字广告牌、教育白板及电视墙为主要产品应用,客户以欧美地区为主。龙星科技在产品尺寸、生产基地、供应链、核心技术等方面与公司有高度互补性及协同效应,收购龙星科技有利于进一步扩充公司业务体系,提升对既有与未来潜在客户的服务能力,也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复杂国际贸易形势的应变能力。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3月24日发布在公司指定媒体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报告期内,龙星科技收购事宜仍在顺利推进中,预计将在年底前取得中国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核准后完成收购。同时双方已经在产品研发、供应链整合、两岸生产制造基地互补等方面开启深度合作,为收购后的运营整合与协同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大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可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大成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孙大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可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大成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0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大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9)。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以其所亲笔或私人印鉴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滢雪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玉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1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威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9)。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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