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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的主要变化及其原因:

  单位:万元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发生的变化及其主要原因:

  单位:万元

  

  3、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的变化及其主要原因: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与中色奥博特铜铝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事项

  2021年5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色奥博特铜铝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5月8日与中色奥博特铜铝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由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注册地为山东省临清市,经营范围为铜管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其中海亮股份用自筹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7亿元,占合资公司出资额的70%;中色奥博特铜铝业有限公司以与铜管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相关资产作价出资3亿元,占合资公司出资额的30%。

  2021年9月23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

  2021年10月26日,合资公司山东海亮奥博特铜业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相关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超过29,445万元,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总人数不超过750人,其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1人。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    朱张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洪钧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  东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    朱张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洪钧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  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金额进行必要调整,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不影响公司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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