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4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46.48%,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报告期末货币资金相应减少所致。
2、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比期初减少261.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报告期末美元远期外汇合约减少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2,663.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报告期末商业承兑汇票票据业务减少所致。
4、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82.4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经营性预付款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122.3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增加未到期的出售资产股权款所致。
6、报告期末存货比期初减少54.63%,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报告期末经营性存货减少所致。
7、报告期末固定资产比期初增加45.6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在建项目运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8、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比期初增加1,037.3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 (财会[2018]35 号),公司会计政策变更,长期租赁的土地资产确认使用权资产所致。
9、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比期初减少67.13%,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长期待摊费用减少所致。
10、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31.4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票据业务结算增加所致。
11、报告期末应付账款比期初减少46.49%,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报告期末应付账款减少所致。
12、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56.93%,主要原因是:
①报告期末支付了去年年终奖金后应付薪酬减少所致;②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所致。
13、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57.87%,主要原因是:
①本期应交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②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所致。
1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53.85%,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有追索权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不能终止确认的负债减少所致。
15、报告期末租赁负债比期初增加728.0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 (财会[2018]35 号),公司会计政策变更,长期租赁的土地资产确认租赁负债所致。
16、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比期初减少103.31%,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外币汇率折算差异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比上期减少89.64%,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本期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比上期减少85.99%,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本期研发费用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比上期增加37.46%,主要原因是本期可转债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期增加109.9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期未发生因远期外汇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而本期出售资产前产生了美元远期外汇合约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比上期增加63.56%,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比上期减少86.07%,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存货跌价计提金额减少所致。
7、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比上期减少32.26%,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机器设备收益减少所致。
8、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比上期减少53.97%,主要原因是本期供应商赔偿收入减少所致。
9、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比上期减少74.37%,主要原因是本期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10、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比上期减少64.08%,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11、报告期内净利润比上期减少87.97%,主要原因是:
①煤炭价格大幅上涨,远高于往年;
②受能源价格上升及异常天气影响,生物质燃料成本上涨;
③生物质多个项目处于大修及技改阶段,停机时间较多且增加了维修及技改费用;
④等待结算的生物质补贴电费应收款增加,导致增加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⑤未转股的可转债按公允价值口径计算增加了财务费用。
12、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比期初减少76.41%,主要原因是公司2020年7月购买了长青供热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13、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比期初减少88.12%,主要原因是本期净利润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1年7月1日,由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的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基本满足长期稳定运行的条件。
2015 年 5 月 29 日,公司与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供项目投资协议书》,以热力供应及余热余压发电利用为主,主要满足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生产所需。本项目已经 2015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12月7日,本项目获茂名高新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局核准,项目建设规模为 3×26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CB25-8.83/4.6/2.0 抽气背压机+2×30MW 发电机,并预留远期扩建两炉两机条件。项目一期核准总投资 75251.87 万元。
2、基于未来战略发展和资产优化的需要,公司于2020年12月对外出售燃气具制造业务,从2021年2月1日起,燃气具制造业务相关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主营业务从燃气具制造和环保热能两大业务,变更为单一的环保热能业务。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当上市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 50%,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的规定,2021年7月,经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确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布(具体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披露的《2021 年 2 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已变更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代码 N77)。
3、公司发行的“长集转债”自 2020年10月1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报告期内共有2,000元“长集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252股,因此公司股份总数也由2021年6月30日的741,941,844股变更为本报告期末的741,942,096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荣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泳联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荣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泳联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5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产业”)函告,获悉新产业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产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涉及的“限售和冻结”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三、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新产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其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华福证券营业部对账单。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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