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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董事长赵民革、总经理刘建辉、总会计师李百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娟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经营结余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增加主要原因是销售额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主要原因是预付进口矿税金款增加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主要是受京唐公司二期焦化工程转固影响。

  5.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主要原因是预收客户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加主要原因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7.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增加主要原因是智新公司收到部分增资暂收款所致。

  8.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9.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母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钢材价格上涨所致。

  10. 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原燃料价格上涨所致。

  11.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12.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职工薪酬升高所致。

  13.研发费用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研发项目增多、研发人员增加所致。

  14.投资收益及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现金同比减少主要是受公司已将持有的北汽股份股权置出,本期无北汽股份分红的影响。

  15.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京唐公司对中泓碳素公司委托贷款计提减值所致。

  16.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7.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原材料价格上涨,购买原材料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18.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支付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9.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现金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退还投资保证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1年8月2日,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处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过程中。

  2.2021年9月10日,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推进中。

  3.2021年9月17日,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基金参与智新公司增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与北京诚通工银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签订了《增资协议》。2021年10月22日,智新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904,205.408439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民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百征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娟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61,522,051.81元。

  法定代表人:赵民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百征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娟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12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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