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6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与相关方就具体合作细节进行磋商,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名称: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克曼”)

  法定代表人:谢建平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住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浦社区南洞圳头路96号1号厂房三层

  主营范围:室内家具及饰品的设计、销售;家具零售、批发;智能家居零售、批发;家用电器、厨房设备批发、零售;家具零配件批发、零售;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床上用品、窗帘、布艺类产品销售;木门窗、楼梯销售;地板销售;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批发;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销售; 室内装饰设计服务; 化工产品批发、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智能家居产品软硬件技术研发、物联网软硬件开发等。

  截止2021年9月30日,西克曼资产总额52,006.2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5,949.59万元;2021年1-9月西克曼实现营业收入8,253.08万元、净利润-2,906.9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西克曼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等联合控制的公司,合计持有及控制比例为73.75%;公司董事长谢建勇、副董事长谢建平及董事施服斌在西克曼分别担任董事、董事长、董事。

  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认定标准。

  西克曼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西克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将采购西克曼公司生产的产品及服务等,将根据公司计划与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出售商品等给得西克曼及其子公司,均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关联人各自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及关联人资产的充分利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将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具体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新增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相关事项。

  六、 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一) 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 公司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对五届二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6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350万元人民币与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临海永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昶氪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昶氪科技”),并授权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鉴于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临海永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其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将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五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低于3,000万元,且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 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强实业”)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临海经济开发区洋河路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谢先兴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营业期限:2006年12月19日至2026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户外家具、工艺品、遮阳制品、金属制品、服饰品、纺织品、灯具及配件、木制品设计、制造、销售,家具安装、维修,家具电器、建材、五金交电、电梯及配件、体育器材、玩具、办公用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药品外)销售(含网上销售),节能技术、环保技术、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生物质颗粒加工、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文化艺术活动策划,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永强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825,492,92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7.94%,为公司控股股东。

  永强实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止2021年9月30日,永强实业资产总额104.7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2.04亿元;2021年1月至9月永强实业实现营业收入50.8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06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2、 临海永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前江南路1号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林利

  合伙期限:2021年10月1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临海永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股东为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兄弟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企业刚成立完成,尚未有财务数据,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昶氪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电动工具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等业务。(最终以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的为准)。

  四、 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各方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合资公司”),专业从事电动工具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

  2、 各方同意,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各方出资情况如下:

  

  各方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合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3、 各方同意,合资公司在实际运营中所形成的一切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专有技术等全部归合资公司所有。

  4、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提名2人,临海永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1人,各方应当保证在合资公司股东会投赞成票以保证提名人选顺利当选。

  5、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监事由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人员担任。合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6、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其他方除享有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之外,还有权就其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提出赔偿要求。

  7、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合资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未产生与关联人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六、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对外投资,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拓展公司经营业务,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现金流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外,公司年初至今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八、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审议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并查阅相关资料。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须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九、 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五届二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关于电动工具项目之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服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碗仙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服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碗仙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公司董事谢建平、周林林及独立董事毛美英、周岳江、胡凌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继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海外市场的家庭花园休闲用品需求大幅增加,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8.7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56.11%,2021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50.8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4.62%;但受人民币汇率波动、原材料价格上涨、用工成本上升、证券市场波动等综合影响,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亿元,比去年同期减亏8.78%,2021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5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8.61%。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

  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总经理与相关方就具体合作细节进行磋商,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三项、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50万元人民币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主要从事电动工具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的公司(具体名称、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及登记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四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为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降低材料采购成本,会议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永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临海市合资设立一家子公司进行统一采购业务。

  该子公司注册资本暂定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出资510万元,子公司宁波永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出资490万元。具体设立程序、注册地址选择等相关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工商登记信息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该子公司设立后,可通过整合本公司及供应商等资源,合并下单,降低采购成本,优化和协同企业上下游供应链管理,有利于整合和利用库存资源,减少物流和仓储成本,提高产品交付及时性。

  第五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议案》;

  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支持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的人才培养,公司拟通过浙江永强慈善基金会定向捐赠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慈善总会100万元,以资助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主要面向平舆县教育领域,用于中小学校质量教育提升相关公益项目,为平舆县的教育领域发展贡献力量,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共同富裕”做出积极贡献。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六项、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业务年度绩效考核计提方案的议案议案》,关联董事谢建强、施服斌、蔡飞飞回避表决;

  为完善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2021年修订)》,已于2021年8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按照《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2021年修订)》的规定,经会议讨论通过,2022业务年度管理层绩效考核计提方案为:在五届十八次董事会确定的2021-2022业务年度管理层绩效考核目标4.2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对超过考核目标的部分计提37.5%作为公司总绩效考核奖金(计提总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总绩效考核奖金的20-35%作为公司管理层团队的绩效考核奖金,并由总经理制定管理团队的具体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三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规定,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四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进行慈善捐赠对公司形象是有利的,是公司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的体现,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