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1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33.72%,主要因为本期电池材料板块应收账款与电子废弃物业务应收基金补贴款增加。
2、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161.11%,主要因为本期销售额增加,收到的银行承兑票据增加。
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63.08%,主要因为本期待抵扣税款增加。
4、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41.16%,主要因为本期新并入子公司青美邦增加印尼红土镍矿化学品5万吨镍/年项目。
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58.58%,主要因为本期预付的设备款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81.14%,主要因为本期计提企业所得税增加。
7、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241.21%,主要因为本期计提应付债券利息,债券利息按季计提,到年底支付。
8、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277.59%,主要因为本期公司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增加。
9、应付债券较期初减少89.99%,主要因为公司债券回售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49.14%,主要因为本期电池材料产品产能进一步释放,业务规模扩大。
11、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45.26%,主要因为本期业务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加,相应的成本增加。
12、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62.49%,主要因为本期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及增值税对应的附加税增加。
13、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31.68%,主要因为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2021年前三季度的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
14、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87.43%,主要因为公司加大对电池材料板块的研发投入,研发支出费用化增加。
15、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430.11%,主要因为本期应收账款增加,因此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16、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296.47%,主要因为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增加。
17、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42.74%,主要因为本期计提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增加。
18、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76.67%,主要因为上年同期新冠肺炎疫情公益性捐赠较多。
19、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40.07%,主要因为本期销售规模扩大,收到款项增加。
20、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去年同期增加107.18%,主要因为本期收到的出口退税金额增加。
2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42.96%,主要因为本期销售规模扩大,对应的采购支出增加。
2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30.63%,主要因为本期三元前驱体、印尼红土镍矿化学品5万吨镍/年等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于2021年7月23日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2021年9月23日、2021年10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以满足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的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24日和2021年10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申请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公告》、《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万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穆猛刚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万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穆猛刚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10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5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董事王敏女士、陈星题先生、魏薇女士、吴浩锋先生,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吴树阶先生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10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0月28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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