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股权激励计划事宜

  (一)公司2021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

  1、2021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6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文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7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2)。

  4、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预计公司2021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及对本季度经营业绩影响的情况说明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上述测算不包含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114.10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2021年按6个月(7月至12月)进行股份支付的费用分摊,即2021年第三季度分摊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为2222.06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7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0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8.56%;剔除公司各期股权激励带来的股份支付的影响,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7.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2.23%。

  2021年1-9月,公司整体实现销售收入10.2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2%;剔除股权激励带来的股份支付的影响,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5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3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81%。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盛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素炜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赵盛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素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盛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素炜

  (二)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