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长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永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不断巩固和发展主营业务,加大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积极推出新产品,并持续探索诊断新技术、新指标;积极学习先进管理方式和理念,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管理运营效率;同时积极抢抓各类市场机遇,科学组织生产经营,积极开展各类市场营销活动,扩大国内外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在2021年上半年抓住机遇积极推进新冠抗原检测产品外贸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国内临床产品的推广销售;随着国内疫情的有效控制及经济复苏,公司主要产品的国内市场需求也得到恢复和增长,特别是化学发光产品以及公司特色的肝癌诊断产品销售较上年同期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1、技术和研发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临床需求和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引进优秀的研发人员,加强研发能力建设,优化研发流程,提高研发团队工作效率。公司在产品技术方面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1年1-9月,公司累计投入研发费用8,274.98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5,646.73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14.85%。
2、产品资质方面
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共获得知识产权3项,其中获得PCT国际专利1项、发明专利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项;获得国内Ⅰ类医疗器械注册证1项;获得国外资质认证合计8项,其中CE 认证2项、巴西认证1项、法国认证1项、印度认证1项、英国MHRA认证3项。国内外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累计已达365项(其中国内163项、国外202项)。
3、经营情况市场营销方面
2021年1-9月,公司重视销售团队建设及产品种类的丰富,一方面不断加强对营销系统团队的产品知识、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司对市场的服务能力。 同时,持续深耕国内市场,加大了对国内各级医院、社区门诊、体检机构和健康诊疗中心等机构的直销业务推广力度,争取更多经销商、终端客户的认可;在国内集采、阳光采购等政策背景下,积极推进公司特色临床产品的市场推广。另一方面,公司抓住机遇,重点推动了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等新冠检测产品的市场化推广,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相关新冠检测试剂产品先后获得了国外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认证,外贸订单激增,从而促使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大幅度的增长,同时抓住机遇积极推进外贸非新冠产品的市场推广及品牌建设。202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9,557.42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508.41%。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长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永沾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永沾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林长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永沾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永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长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永沾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永沾
(二)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该准则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不重述上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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