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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1-032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0月29日,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现将本次发行预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票面金额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数及各期(如涉及)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三)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四)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五)增信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提供增信机制及采取的具体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

  (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

  (七)偿债保障措施

  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八)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九)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交易场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批准和市场情况予以确定。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文件到期之日止。

  (十一)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授权相关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其他发行条款和事宜,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的具体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利率、发行时间(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具体申购办法、相关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比例等具体事宜,还本付息的安排、确定相关担保安排等;

  3.执行发行及申请上市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等)及根据适用法律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及在董事会或其董事已就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6.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7.确定在注册额度范围内是否分期发行以及各期发行数量;

  8.办理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9.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10.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18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公司2018年末合并范围与2017年度相比没有变化。

  2、2019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公司2019年末合并范围与2018年度相比没有变化。

  3、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20年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14家,较2019年度减少一家,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出让控股子公司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42.14%股权,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2021年1-6月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公司2021年6月末合并范围与2020年度相比没有变化。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以合并口径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1)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6)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7)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总资产平均余额;

  (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余额;

  (10)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11)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2)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

  (13)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14)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四)公司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母公司财务报表,对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了如下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8-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282,078.25万元、1,304,558.18万元、1,249,843.42万元和1,334,869.05万元,总体呈增长趋势。从资产结构分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结构较为稳定,流动资产中占比较高的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流动性和变现能力较强;非流动资产中占比较高的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使用权资产。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8-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567,078.17万元、534,991.56万元、475,201.85万元和558,569.16万元,总体保持稳定。流动负债中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中主要为应付债券、长期借款和租赁负债。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存在波动,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9年度下降较多,主要系2020年受疫情影响纯碱销量、价格均有所下降,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下降所致。2021年上半年纯碱价格回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提升。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正,主要原因系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积累增加,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多所致。

  4、偿债能力分析

  

  注:上述财务指标以母公司口径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00%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总体呈下降趋势,资产负债率波总体呈下降趋势,经营状况良好,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5、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以母公司口径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5,845.10万元、582,793.07万元、480,916.29万元和276,985.58万元,收入和成本结构未发生大的变动,2020年受疫情影响纯碱价格下降,营业收入、毛利润、净利润较2019年下降较多,2021年上半年纯碱价格上升,盈利情况向好。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用途:偿还公司到期的公司债券;偿还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金融机构借款;补充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公司本次债券的发行将有利于调整并优化公司负债结构,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63,064.93万元,占公司2020年底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2.60%。除对子公司担保外,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二)主要诉讼事项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无未决或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1-034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购回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2021年10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碱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32,697,2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9%。本次质押解除后,碱业集团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0。

  2021年10月29日,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碱业集团告知函,获悉其质押给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60,000,000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已全部到期购回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解除后,碱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0。碱业集团目前暂无将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未来如有,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春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广来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春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广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春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广来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35号”通知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见上述调整表。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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