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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1-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交易概述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29日与杨生清、李竹君及湖南和兴能源石油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湖南和兴能源石油有限公司不低于70%股权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拟以募集资金收购湖南和兴能源石油有限公司不低于70%股权,标的公司承诺在4个月内对其加油站资产、经营情况进行梳理整合,达到公司收购要求。因标的公司的部分加油站存在遗留问题导致双方暂未达成共识,经各方协商同意延期至2021年10月31日,完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7月29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2021-029)。

  二、 交易进展

  自《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签署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同时相关各方就股权收购事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洽谈,但鉴于商洽过程中外部市场因素变化等原因,交易各方在期限内未能就本次收购事项达成最终共识,无法签署正式收购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约定,若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止各方未能达成并签署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或未能达成补充协议或谅解备忘录,本协议自然终止。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意向协议存续期间双方未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收购协议,在《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意向金汇入双方约定的托管账户,因协议自然终止故该笔意向金将原路退还公司账户,公司与各方无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本次《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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