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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贺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思遥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韩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贺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思遥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贺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思遥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韩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1-021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4-801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晓月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6日

  至2021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11月12日(10: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4-801)。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4-801)

  邮政编码:100083

  电子邮箱:ir@speechocean.com

  联系电话:010-62660772

  联系传真:010-62660892

  联系人:证券部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1-020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小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了解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流程,核查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及相关职业素养,认为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务服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三、备查文件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1-019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结合审计机构选聘招标情况,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毕马威进行了事前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毕马威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创立于2012年,其总部位于北京,系具有A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业务范围涉及审计、管理咨询、会计税务服务和工程造价等多个领域。

  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郭勇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1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宇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左东强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1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上述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毕马威于2020年作为公司在科创版上市的审计机构,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的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上市发行过程中,毕马威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经评审委员会专家综合评定后,信永中和为中标单位。鉴于此,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其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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