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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上午10:3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10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国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关联自然人胡咏梅女士租赁房产以满足公司经营需求,租赁房产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创新科技广场A栋1304,建筑面积为480.6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共计2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60,082.50元。

  董事夏国新先生、胡咏梅女士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永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10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公司监事涂丽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关联人租赁房产以满足经营需求,租赁价格公允、合理,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涂丽萍女士(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涂丽萍女士简历

  涂丽萍,女,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监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行政主管。

  截至目前,涂丽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涂丽萍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21-051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4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6,4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8,1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8260001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0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063,143.1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此外,截至2021年10月27日,公司累计尚未收回的七天通知存款资金为人民币79,380,000.00元。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1年7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2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项募投项目“营运管理中心扩建”、终止募投项目“VIVIENNE TAM品牌营销渠道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9月29日将前述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约11,183.39万元转出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力思”)为满足经营需求,向关联人胡咏梅女士租赁房产。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自然人胡咏梅女士租赁房产以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租赁房产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创新科技广场A栋1304,交易价格按市场化原则并经各方协商确定。

  鉴于上述租赁期限已届满,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胡咏梅女士继续租赁上述房产。租赁房产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创新科技广场A栋1304,建筑面积为480.6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共计2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60,082.50元。同日,公司与胡咏梅女士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因胡咏梅女士系公司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长夏国新先生的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1和10.1.5等规定,胡咏梅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胡咏梅女士系公司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长夏国新先生的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规定,胡咏梅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类别为租入房产。交易标的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创新科技广场A栋1304,建筑面积为480.66平方米,系胡咏梅女士于2007年购买取得,目前使用状态良好。

  该房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是在参照交易标的所在地及附近地区同类物业出租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系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1、出租人(甲方):胡咏梅;

  2、承租人(乙方):歌力思。

  (二)租金及支付

  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60,082.50元,以银行转账方式按月支付。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

  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并经各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并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自然人胡咏梅女士租赁房产以满足公司经营需求,租赁房产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创新科技广场A栋1304,建筑面积为480.6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共计2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60,082.50元。董事夏国新先生、胡咏梅女士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需求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稳定及生产经营发展。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符合交易各方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均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租赁房产事项。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关联人租赁房产以满足经营需求,租赁价格公允、合理,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曾向同一关联人胡咏梅女士租赁同一交易标的房产,公司已于2019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胡咏梅女士就本次租赁予以减免部分租金,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实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836,348.40元,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卢盈霏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卢盈霏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卢盈霏女士在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卢盈霏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满足公司治理及运作需求,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徐永情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徐永情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徐永情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3438860

  传真号码:0755-83433951

  电子邮箱:zqfw@ellassa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I期A座19楼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徐永情女士简历

  徐永情,女,199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2019年7月起入职公司证券法务部。

  截至目前,徐永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永情女士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夏国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树祥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绍华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为本报告期的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情况,下面为年初至报告期末的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四) 主要经营数据

  1、主要品牌实体门店变动情况

  单位:家

  

  2、主要品牌的盈利情况

  

  3、直营店和分销店的盈利情况

  

  4、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注:线上销售主要包括天猫、京东、唯品会、直播带货、微信商城、抖音等销售渠道。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577,26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819,924.4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1,041,159.08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效提升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有关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019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因未达到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业绩考核目标,将已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99.28万份予以注销,并已于报告期内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国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绍华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元。

  公司负责人:夏国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绍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国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绍华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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