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313版)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150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友林先生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提议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了股份回购预案。会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友林先生提交了《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王友林先生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同,回购与分红双翼并举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在手现金的有效利用,在股价较低的时候适时采用回购维护股东利益等因素,提议:
1、建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可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者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2、建议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以不超过提议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计算,具体回购价格、金额、期限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研究确定);
3、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4、截至该提议提交日,提议人王友林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暂无增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其承诺在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时,将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上述回购事宜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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