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1-08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由于原租赁合同到期,公司拟暂时继续使用向关联方租赁的相关房产用于办公经营
●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董事邵明安、高超回避表决
● 该项关联交易旨在保障公司办公经营场所的稳定性,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前期,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信信托”)租赁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谷元房产”)坐落于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层01、03室,2层01、02、03、05、06、07、08室,29层整层等房产用于办公经营,并签订了5份《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租赁合同”),合同签署后,双方依约履行,各年度相关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公司已在各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上述合同均于2021年9月30日到期。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租用办公场所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为确保办公经营场所稳定性,公司拟暂时继续使用上述租赁房产,租赁价格参照原租赁合同的价格水平进行定价。公司五位董事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其中关联董事邵明安、高超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谷元房产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持有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份75.66%。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标的及定价情况如下: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定价参照双方原签订的《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每年递增百分之三的条款,以原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最后一月实际租金2,094,009.00元为基础,确定租赁价格上限为每月2,156,829.27元,增幅不超过3%,租赁有效期自2021年10月1日起不超过一年。上述定价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旨在保障公司办公经营场所的稳定性,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租用办公场所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租赁涉及的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经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开、公平、合理;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事项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继续租用办公场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1-083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加书面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租用办公场所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租办公场所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披露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1-082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五名董事全部参加,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租用办公场所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租办公场所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邵明安、高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授权董事邵明安先生作为“公司负责人”签署本次季度报告所需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第三季度报告、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等。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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