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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包含杭州翰富智维知识产权运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有限售条件的1,200,000股、杭州赛伯乐瓦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有限售条件的598,080股、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有限售条件的401,920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1、 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事项。根据《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622.8719万股的0.97%。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7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7.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9%,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009、2021-010)。

  2、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3、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7日,并同意以44.6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2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28.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佳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晔萍

  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佳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晔萍

  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佳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晔萍

  (二)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租赁(修订)》,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整,按照剩余租赁付款额计算确定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租赁负债的金额计量,对期初留存收益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除段匡哲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外,其他监事均出席现场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69,467,414.60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5.871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4,861.41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306.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554.54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3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08月20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对应的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3个项目的投资需要,资金缺口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对应的发行费用后)超过上述3个项目的投资需要,则多余资金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做出适当处理。

  截至2021年09月10日,公司的募投项目按照既定计划积极推进,并已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09月10日,公司已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69,467,414.6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10号)。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69,467,414.60元置换截至2021年09月10日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1年9月1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会计师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等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普冉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普冉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9,467,414.6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未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项。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10号);

  (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0月29日,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含2亿)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含银行结构性存款),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

  (二) 投资额度及期限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2亿元),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5天,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拟进行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含银行结构性存款)。

  (三)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资金只能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含银行结构性存款),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5天。

  (五)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购买理财产品需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财务部是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部门,负责拟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落实具体的理财配置策略、理财的经办和日常管理、理财的财务核算、理财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尽管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2、 公司购买标的为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含银行结构性存款),不可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可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财务部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财务部门须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含银行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资金使用效益、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含银行结构性存款),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 上网公告附件

  (一)《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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