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1-046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与会议资料于2021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九人,实际参会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应收账款的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核销

  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公司本次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独立意见》《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1-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本报告期期末,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60,745.44万元,增幅224.97%,主要是公司委托理财资金到期赎回后购买定期存款;

  2.本报告期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70,557.56万元,减幅66.44%,主要是公司委托理财资金到期后购买定期存款;

  3.本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984.96万元,减幅64.85%,主要是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

  4.本报告期期末,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188.35万元,增幅50.91%,主要是公司预付工程款增加;

  5.本报告期期末,应收利息较上年末增加93.48万元,增幅105.79%,主要是公司定期存款计提的利息增加;

  6.本报告期期末,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22,717.60万元,增幅86.03%,主要是公司增加对粤传媒大厦项目及人民中项目的投入;

  7.本报告期期末,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0,856.41万元,增幅100%,本报告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租赁房产确认的使用权资产;

  8.本报告期期末,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1,817.03万元,增幅36.03%,主要是公司应付的印刷加工款;

  9.本报告期期末,预收款项较上年末增加134.65万元,增幅1,965.76%,主要是公司预收的转让机器设备款增加;

  10.本报告期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5,515.85万元,减幅37.18%,主要是公司支付了上年计提的年终奖励、优化人员费用和补缴社保公积金;

  11.本报告期期末,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增加3,978.70万元,增幅66.72%,主要是公司的应付的粤传媒大厦工程款和装修款增加;

  12.本报告期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843.03万元,减幅37.88%,主要是公司支付了上年末的预提费用;

  13.本报告期期末,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17,636.12万元,增幅72.95%,主要是公司新增粤传媒大厦贷款及利息;

  14.本报告期期末,租赁负债较上年末增加11,350.21万元,增幅100%,本报告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租赁房产确认的租赁负债;

  15.本报告期期末,预计负债较上年末增加649.71万元,增幅249,983.63%,主要是公司计提的股民索赔支出;

  16. 本报告期期末,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末减少222.57万元,减幅278.93%,主要是参股公司德同广报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分类及其计量,将以前年度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调整至未分配利润,调整金额为282.74万元。

  (二)利润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190.16万元,增幅56.92%,主要是公司上年疫情期间税费减免以及本期营业收入增加的综合影响;

  2.年初至报告期末,财务费用同比减少2,932.82万元,减幅126.27%,主要是本期增加购买存款类产品相应的利息收入增加;

  3.年初至报告期末,其他收益同比减少2,172.54万元,减幅78.70%,主要是公司子公司去年收到印刷发行补助,本期无此项;

  4.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同比减少7,191.59万元,减幅73.11%,主要是以下因素综合影响:(1)上年同期破产清算公司超额亏损确认投资收益6,424.84万元,本期无此项;(2)上年及本期部分理财产品到期后转购买存款类产品的导致投资收益减少2,192.16万元;(3)公司的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425.42万元;

  5.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548.11万元,减幅63.95%,主要是公司的理财产品到期后转为购买存款类产品,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

  6.年初至报告期末,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2,455.45万元,减幅99.79%,主要是公司上年对应收破产清算公司的款项计提坏账准备2,058.83万元,本期无此项;

  7.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4,282.81万元,减幅99.90%,主要是公司上年对破产清算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损失4,287.11万元,本期无此项;

  8.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372.56万元,减幅94.53%,是本报告期公司处置闲置或无使用价值的的资产减少;

  9.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15,402.76万元,减幅95.40%,主要是公司上年收到关于【(2018)粤刑终881号】案的执行款15,887.82万元,本期无此项;

  10.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574.42万元,增幅286.70%,主要是本期公司计提股民索赔支出的预计负债;

  11.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64.80万元,减幅39.89%,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导致本期公司利润总额减少,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减少。

  (三)现金流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64,418.02万元,减幅418.33%,主要是以下因素的综合影响:(1)增加购买银行定期存款类产品导致现金流出同比增加42,601.26万元,此项减少本期现金净额;(2)2020年收到关于【(2018)粤刑终881号】案的执行款15,887.82万元,本期无此项;(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5,230.24万元,同比增加1,531.75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9,019.32万元,同比增加5,287.42万元,此两项合计减少本期现金净额3,755.67万元;(4)公司支付的年终奖励、优化人员补偿金、补缴的社保及公积金导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2,801.90万元,此项减少本期现金净额;

  2.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62,150.41万元,增幅5,153.06%,主要是:(1)公司理财产品到期后选择期购买限相对较长的存款类产品、减少理财购买金额和频率,此项增加现金流入60,495.68万元;(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9,929.17万元,主要是增加支付粤传媒大厦工程进度款;(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3,476.39万元,主要是收到参股公司分红款;

  3.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2,219.23万元,增幅392.48%,主要是:(1)公司收到粤传媒大厦项目贷款同比增加11,038.65万元;(2)支付股利金额同比减少1,893.51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对香榭丽公司原股东等的追偿进展情况

  公司根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对香榭丽原股东提起股份和现金补偿要求。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披露《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2017-030),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媒体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2017)粤民初31号案件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司法文书,公司及新媒体公司与叶玫等24名香榭丽公司的原股东和部分原股东的关联人之间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公司及新媒体公司起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披露《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2020-076),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粤民初31号】:原告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诉被告叶玫等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2日立案。因本案的审理必须以(2018)粤刑终881号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尚未审结,故本院于2017年10月25日依法裁定本案中止诉讼。2020年7月9日,本院作出(2018)粤刑终881号刑事判决,本案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应当恢复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恢复诉讼。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2021-021),公司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要求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媒体公司与叶玫等24名香榭丽公司原股东和部分原股东的关联人之间股权转让时签订的《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无效,并请求返还交易对价及赔偿损失,诉讼金额暂计人民币5.36亿元。2021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暨就股权转让纠纷民事案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24),基于公司拟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2017)粤民初第31号案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申请查封、冻结或扣押该案被告名下价值共计人民币约34,025.17万元的财产,公司之子公司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广州市广报新闻培训有限公司和广东广报传媒印务有限公司拟为此先行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5,331.11万元的财产作为公司上述财产保全申请的担保。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新媒体公司尚未收到司法机关出具及送达的除上述公告中涉及的文件外的任何与该案件进展相关的其他书面文件。如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香榭丽公司及相关人员被立案调查、公诉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披露《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2020-03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18)粤刑终881号】判决如下:(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1刑初228号刑事判决第(一)(二)(三)、(四)项;(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1刑初228号刑事判决第(五)项;(三)依法追缴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被骗的现金和粤传媒股票(包括上诉人周思海取得的人民币一百万元),返还给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公安机关已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根据本判项执行)。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于2020年9月3日、9月12日、11月11日披露《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案件执行进展的公告》(2020-051)(2020-052)(2020-067),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的关于【(2018)粤刑终881号】案的执行款共计16,244.82万元。

  3、行政处罚

  2021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9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公司违法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1-025)。

  4、后续工作计划及解决方案

  (1)推进对香榭丽公司原股东等的追偿工作

  公司将继续推进对香榭丽公司原股东等的追偿工作,要求确认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媒体公司与叶玫等24名香榭丽公司原股东和部分原股东的关联人之间股权转让时签订的《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无效,并请求返还交易对价及赔偿损失,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追偿等相关工作进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舒淼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张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舒淼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调整年初使用权资产121,417,628.61元,租赁负债121,417,628.61元。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1-047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与会议资料于2021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核销应收账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1-048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资产价值,公司决定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共计13笔,账面余额合计为3,221,722.43元,已全部计提坏账。

  二、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在5年以上,经公司采取催收、诉讼追索等方式,因诉讼败诉或无法诉讼原因,确认已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合计2,958,089.59元,其他应收款合计263,632.84元,各项资产均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因此,本次资产核销事项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及其他财务指标均无影响。本次应收款项的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本次核销不涉及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应收账款的核销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应收账款的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核销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公司本次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四)监事会对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核销应收账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四、 备查文件

  (一)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独立意见》;

  (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