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9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1年8月20日,公司与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交易的方式,将所持有的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和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镇海炼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0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截至目前,交易双方已对交易标的开展了现场调查、资产评估等工作,交易具体方案尚待进一步协商确定。
2、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市西溪谷建设指挥部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征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者拟采用“产权置换”的实物征收补偿方式,意向征收浙江交工位于西溪路517号、519号、521号地块的房地产,并给予一定现金奖励和补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政府征收下属公司地块暨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征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目前该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
3、报告期内,公司决定向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10亿元,分步实施至年底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目前工商变更登记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跃兵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吴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跃兵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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