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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第三季度有色金属产销量情况

  单位: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四川信托相关情况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公司现持有四川信托22.1605%股权,为其第三大股东。2020年4月底四川信托停止TOT项目发行,出现流动性问题。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收到四川银保监局《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川银保监强字[2020]5 号),因四川信托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需要整改,对公司实施审慎监管强制措施,限制公司参与四川信托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四川银保监局<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临2020-060)。

  因四川信托违反审慎经营规则,2020年12月22日,监管部门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加强对四川信托的管控。

  2020年度财务报告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持有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从防范因乐观估计而误导报表使用者的角度,公司基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谨慎考虑,对四川信托股权投资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1-020)。

  公司持续关注四川信托相关进展情况,据四川信托官网查询的相关信息显示,四川信托全面审计、资产评估和法律尽调工作三大中介机构于2021年5月中旬进场工作,预计8月上旬出具正式报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获得四川信托的财务报表及上述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等资料。

  (二)金鼎锌业合同纠纷进展情况

  2018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做出终审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最高法民终 915号判决结果:公司原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无效,金鼎锌业自2018年1月1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判决公司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496,342,200元后,向金鼎锌业返还 2003 年至 2012 年获得的利润1,074,102,155.40元。

  2021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原名下3 处房产已完成司法处置,处置价款合计金额 3.09亿元,用于公司向金鼎锌业支付返还利润款。上述3处房产处置价款与账面净值及相关税费的差额1.56亿元计入当期资产处置收益。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应付金鼎锌业返还利润款及延迟履行金合计621,512,917.65元,其中应返还利润款本金492,756,063.13元,累计延迟履行金128,756,854.52元。返还利润本金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计入损益,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延迟履行金24,735,655.19元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因该案,公司持有四川信托22.1605%股权中10%的股权尚处于冻结状态。2021年6月-8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名下部分资产予以冻结、查封:冻结公司12个银行账户中存款限额人民币或美元1,496,426,533.22 元,截至 2021年9月30日,公司被冻结银行存款为31,068,279.47元;冻结公司所持8家子公司的股权;查封公司名下位于什邡市的135套房产(建筑面积合计 127,907.28 ㎡)及11宗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合计 309,440.7㎡)。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9日、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4日和8月1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及公司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临2021-031)、《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临2021-035)和《关于公司名下房产及土地被查封的公告》(临2021-036)。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被查封的房产、土地未被限制正常使用,公司仍可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若法院对该案执行采取进一步措施,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继续加强与该诉讼案各方的沟通和协商,争取和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争取尽快消除公司相关资产被查封、冻结风险,实事求是的履行判决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进展,根据该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帅巍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巍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黄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帅巍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帅巍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巍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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