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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1年1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争光股份

  (二)股票代码:301092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3,333.3334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333.3334万股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36.31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36.3186元/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T-4日)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8.42倍,同行业可比公司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平均市盈率为55.84倍,本次发行对应的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54.59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2020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滑并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1、发行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美亚大厦16层

  3、联系人:吴雅飞

  4、电话:0571-86319310

  5、传真:0571-86318656

  (二)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1、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保荐代表人:金骏、严凯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105号凯喜雅大厦五楼

  4、电话:0571-85316112

  5、传真:0571-85316108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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